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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我的脚走路有些不方便,不如这样吧,我留在这里等罗邺回来,你们先回庄园,修好gps信号后,再来接我们。”

    李逸风使劲的摇了摇头,“这样不行,我不能把一个女人丢在荒山野岭里,更何况你还是我的表妹。就算是轮流背,我们也要把你背回别墅去。”

    林宛瑜急忙摆手,“不用不用,我可以走的,就是走的会比较慢。”

    王新麦把手中的简易拐杖递给林宛瑜,“林小姐,用我的拐杖吧。”

    林宛瑜感激的看了王新麦一眼,“那你怎么办”

    王新麦拍了拍曹成的肩膀,“他就是我的拐杖。”

    林宛瑜无奈的叹了口气,“那好吧,我跟你们一起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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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回来了,明天恢复双更,早8点晚18点。

    第九十五章交火

    李逸风在岩石上留下一个“折返”的记号,然后带队向原路返回。

    插在树干上的定位针虽然失去了电子定位的作用,但针帽上的红灯一直闪闪烁烁,为众人指明了回去道路。

    李逸风跟来时一样,依然走在队伍的最前,他对庄园内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很担心胡继瑶的安全,因此走的稍微有些匆快。

    凌鼎亿没有跟他并肩而行,而是护在林宛瑜的身侧。

    另一侧是王新麦,他把拐杖给了走路吃力的林宛瑜,但仍放心不下。

    在队伍断后的是曹成,他背着大包小包,肩上还扛着野山羊的尸体。

    林宛瑜忍住脚痛,靠着简易拐杖的扶持,勉强跟住队伍,走到一半的时候,她已经大汗淋漓,体能消耗的相当严重。

    王新麦关切的问道:“林小姐,让曹成背你走吧。”

    旁边的凌鼎亿也赞同道:“是啊,林小姐,你这样下去会虚脱的。”

    林宛瑜抱歉的笑了笑,坚持的说道:“不用,我还能走。”

    曹成本来都已经准备扔掉山羊去背林宛瑜了,没想到林宛瑜竟然会拒绝。这个女孩看上去弱不禁风,但内心真是强大。

    又走了接近二十分钟,李逸风终于看到了冰湖营地熊熊燃烧的篝火。

    “再加把劲儿,”李逸风鼓舞的说道:“等到了营地,我们就能吃香的喝辣的了”事实上,他很担心庄园会有什么变故。

    凌鼎亿松懈的笑了笑,扬了扬手中的野兔,“终于可以烤野兔吃了。”

    王新麦早已是气喘吁吁,他疲累的表情一点都不亚于林宛瑜,“等到了营地,我可得让曹成好好给我按摩一下。”

    曹成却满脸警觉的吸了吸鼻子。“有烟味。”

    王新麦理所当然的回答说:“是啊,其他人肯定早就开始烧烤了,不过他们吃的都是冷藏的肉,比不上咱们现打的新鲜。”

    “不是,”曹成摇了摇头,“不是烤肉的烟味。”

    经他这么一提醒,李逸风也困惑起来,他加快脚步走出山林,刚一出来就被眼前的景象惊呆了。

    篝火营地的小帐篷都被粗野的拆掉,只保留了冰湖湖面中间的大帐篷。那股烧焦的气味就是帆布帐篷在火中闷烧所散发出来的气味。精致的帆布断断续续的燃烧着,刺鼻的灰烟在低处蔓延。透过熊熊的火光,李逸风看到大帐篷里聚满了人,有不少人都在低声抽泣。几个身穿雪地迷彩衣,肩挎ak47突击步枪的武装分子,正在篝火旁闲聊着什么。

    李逸风看见他们时,他们也看到了李逸风。

    目光交接之时,李逸风就明白了现在的处境。“快跑进树林里”他一把大声喊叫,一边示意众人退回山林。

    匪徒们叫嚷着拉开枪栓,一边追一边无情的朝山林扫射。ak47哒哒哒的响声震彻山谷,吸引了其他匪徒的注意力。一瞬间,十几个匪徒全都朝山林方向冲了过去。

    ak47是前苏联著名枪械设计师米哈伊尔季莫费耶维奇卡拉什尼科夫的成名作。这种1947年定型投入生产的全自动突击步枪,时至今日,仍受到不少武装力量的青睐,甚至很长一段时间里,连不可一世的美军们都争着缴获并使用它。a是俄语里自动步枪的第一个字母,k是卡拉什尼科夫名字的第一个字母,47是出厂年份,所以ak47的含意就是:卡拉什尼科夫1947年定型的自动步枪。

    这种枪枪身短小、射程较短,适合近距离的战斗,动作可靠,坚实耐用,故障率低,无论温度条件如何,射击性能都很好,即使连射时或有灰尘等异物进入枪内,机械结构仍能保证其继续工作,结构简单,就连初次接受枪械训练的新手也很容易分解操作。最最重要的一点是,ak47没有任何的设计版税,卡拉什尼科夫完全没有要一分钱。这也导致ak47被各国明目张胆的仿造制作。

    一把原厂的ak47要卖到2400美元,但在阿富汗地区的黑市中,二十斤大米就能换一把ak外加两个弹匣,最便宜的时候6美元一把仿制ak,不到一万块钱就能装备一个百人连队的战斗火力。

    什么叫物美价廉这就叫物美价廉。

    但这种枪也不是全无弱点,ak47射击时枪口上跳严重,机枪框后座时撞击机匣底,枪管较短导致瞄准基线较短,影响了射击精度,二百米以外无法保证准确性,连度更低,再加上自身重量较大,其实只能满足以近距离遭遇战为主的战斗要求。

    匪徒和李逸风等人的距离远超两百米,再加上有篝火浓烟的阻挡,以及山林的保护,所以ak47并没有发挥它的优势。十几名匪徒只能一边乱打枪,一边冲进了山林。

    匪徒的领导者冒出成装卸工人的大东听到枪声,从主帐篷里钻出来,皱着眉头朝手下质问道:“怎么回事”

    手下立刻恭敬的回答说:“山林那边发现几个漏网之鱼。”

    大东皱了皱眉头。“用无线电通知他们,只许活捉,死人可没办法给我们交赎金”

    “是”手下立刻拿出无线电步话机交代了几句。在没有网络通讯的情况下,无线电波是最好的通讯手段。

    追击李逸风等人的匪徒接到命令,立刻停止了射击,但仍紧追不舍。

    李逸风一边撤退,一边靠重型机弩射箭来压制匪徒们的速度。时间紧迫无法瞄准,一连十几箭全都射偏了。

    在李逸风边退边换弩箭的时候,凌鼎亿不失时机的抬起手中的单手弩帮助李逸风压制匪徒的速度。他的单手弩射速很快,机械结构也更倾向于自动步枪,有好几个冲在前面的匪徒被乱箭射中受伤倒地。

    “这究竟是怎么回事这都是些什么人”装换弩箭时,凌鼎亿忍不住大声问道。他还有十几箭,射完就什么都没有了。

    “肯定是跟杀手一伙的”王新麦手里没有武器,只剩下了惊恐。

    李逸风的箭矢也所剩不多,“应该不是。这伙人是抢匪,所以配备了非法的火力装备,而那个杀手用的只是我们武器室的弩。”

    正说着,一名身体强壮的匪徒猛的从他们上方扑了下来,撞开了李逸风,一把扼住王新麦的脖子。

    “新麦”凌鼎亿刚抬起手想要射击,就见一支银亮的钛金箭横空而出,从匪徒的眉心射入,从后脑贯穿而出,并且借着余力射中了另一名冲上来的匪徒。

    扼住王新麦喉咙的那名匪徒闷哼一声,脑浆从后脑爆裂开来,把王新麦吓的尖叫起来。

    曹成再次搭弓,又射倒了一名匪徒,但其他匪徒仍叫嚷着涌来。

    眼看逃走已经不可能了,李逸风和凌鼎亿背靠背的用最后的钛金箭争取时间。李逸风大吼道:“宛瑜表妹,快跑,找罗兄去”话音刚落,两名凶神恶煞的匪徒就朝他冲了上来,一个用枪口指着他心脏,一个用枪托砸向他的太阳穴。

    鲜血汩汩外流,李逸风顿时感觉一阵眩晕,他张了张嘴,无力的举起重型机弩,将最后一支钛金箭射进了端着枪托的那名匪徒的心脏里。

    又有几个凶恶的匪徒冲了上来,打掉李逸风手中的武器,对他一阵粗暴的拳打脚踢。

    林宛瑜尖叫着,想要上前驱赶那些可恶的匪徒,曹成却一把将她拦住,“林小姐,听你表哥的话,快跑,去找罗先生,找到他,你就安全了。”

    “可你们怎么办”林宛瑜不忍心让所有的人为了她而被匪徒抓起来。

    “不要管我们,我们已经走不掉了,但至少还能保一个人逃走”凌鼎亿一边大声的喊,一边将最后几只弩箭射出。射光之后,他抡起单手弩,狠狠的砸向最先冲过来的匪徒,但更多的匪徒冲了上来,将他打倒在地,鼻梁上的眼镜也甩了出去,被踩成了碎片。

    “快走”曹成将林宛瑜推了出去,回手一箭正中一名匪徒的咽喉。

    几个匪徒将枪口抵住李逸风和凌鼎亿的脖子,还有几名抓住了王新麦他被爆头而死的匪徒压在身下,动弹不得。

    “放下武器,不然我们就杀掉你的朋友”匪徒中一个领头的人揪起王新麦的脖领,用锋利的小刀在他的脖颈上轻轻划开了一个口子。

    曹成冷静的注视着他们,缓缓的将手中的反曲弓垂下。

    “这就对了。”那名小头目狞笑着,“还有你身后的那个小妞,统统放老实点”

    林宛瑜全身麻木,脑子好像变成了糖浆。

    曹成冷笑一声,突然高高举起了反曲弓,朝着斜上的天空连发三箭。

    匪徒们都紧张的端起了枪口,这群人中他们最忌惮的就是曹成。已经死掉的四名同伴中,有三人是被曹成射死的,这种不慌不忙的杀人手段,一看就是老手。但是当他们看到曹成的箭射向天空时,全都大笑起来。

    “准头也太差了吧”

    “回你妈肚子里好好练练吧”

    正说着,只听头顶上一阵响动,就像是雪崩的声音。匪徒们惊恐的抬起头,看到一根粗壮如腰的树干直愣愣的从半空中摔了下来,上面厚厚的积雪如水银般倾泻而下,树干和积雪一起砸向他们的脑袋

    匪徒们顿时惊慌起来,大叫着跑开。曹成拉满了反曲弓弓弦,再次回头朝林宛瑜大吼道:“跑别回头”

    林宛瑜如梦初醒,撇开拐杖,顺着一闪一闪定位针的红光,朝跟罗邺分开的地方跑去。

    在恐惧之下,脚踝的疼痛已经感觉不到了。

    第九十六章我是死神

    林宛瑜将所有的力量全部集中在两条大腿上,拼命的在黑暗中飞奔。\

    身后,先是传来几声并不熟悉的惨叫,那应该是被曹成射中的匪徒,但紧接着就是ak47的空洞响声,再接下来就是王新麦撕心裂肺的尖叫,以及匪徒们的拳打脚踢的声音。

    林宛瑜不知道曹成究竟怎么样了,她只希望曹成不要太过于反抗,而让自己受更严重的伤。

    她听到之前说话的那个首领高喊道:“你们两个,去追那个女的”

    她拼命的奔跑,不敢回头。

    头脑里一小片残从的理智告诉她,她必须找到罗邺。这一小片理智反复的重复这一事实,林宛瑜不想思考眼前的景象,不想知道南山庄园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她只想快一点回到罗邺的身边。

    定位针一闪一闪的,像是飞机着陆时的导航灯,林宛瑜始终沿着导航灯狂奔,她从来没有这样拼命的奔跑过,就连呼吸都感觉到全所未有的刺痛。

    两个匪徒的脚步在身后穷追不舍,并且越来越近。林宛瑜甚至能听到他们的喘息声。

    她意识到定位针能帮助她找到跟罗邺分开的那块岩石,但同时也能让匪徒知道她是朝哪个方向逃跑的。她冷静下来,一边跑一边将定位针从树干上拔掉。

    这样显然减慢了她逃跑的速度,但身后追逐的声音也渐渐变弱了。

    在这种风雪天气里,迷失在山林中可不是一件好事情。

    林宛瑜一边暗暗祈祷那两个匪徒会放弃,一边继续拔掉定位针,朝前方奔跑。

    狂奔了十几分钟后,她终于再也跑不动了,肺部就像是要爆炸了一样。她躲进旁边的树林里,爬到一人多高的枝桠上,尽量的不发出声响。

    身边的一切都那么寒冷、尖锐、雪白,树桠在身下瑟瑟发抖,她希望自己能安然的躲过这场浩劫,但雪地上的脚步声正越来越近。

    很显然,那两名匪徒并没有放弃。

    借着夜视眼镜,林宛瑜看到这两个人的大概相貌。两个男人都穿着雪地迷彩服挎着枪,一个高高瘦瘦,脸颊上有浓浓的络腮胡茬,另一个头上光光亮亮,一根头发都没有。

    他们越来越近,林宛瑜甚至能闻到他们身上枪械保养的牛油味。当然,这也意味着,他们也可能闻到她身上淡淡的薰衣草味道。

    林宛瑜本身对这种味道并没有太大的喜好,但这件冲锋衣是从胡继瑶哪里穿来的,胡继瑶的衣柜里,几乎所有的衣服都被熏染上了薰衣草的味道。

    林宛瑜现在只希望这两个匪徒不知道薰衣草是不可能在冬天开放的。

    两个匪徒慢了下来,其中个高的那个抽了抽鼻子,但是却往相反的方向走去。另一个秃头的匪徒则盯着林宛瑜藏身的那片山林,离林宛瑜最多只有十几米的光景。在夜视眼镜的作用下,林宛瑜看到他的眼睛像山羊一样黑,没有虹膜和瞳仁。

    “他吗的”高个子匪徒一口浓痰淬在雪地上,怒骂道:“那小妞跑的真快,我们跟丢了”

    秃头匪徒眯着眼睛,向着林宛瑜藏身的树桠走了几步,然后放松下来,垂下枪口微笑着,露出了完美的象牙色牙齿这是只有在林宛瑜噩梦中才能见到的表情。

    她闭住呼吸,惊恐的感觉犹如厚毯般包裹着,令她伏不敢睁眼,只能一动不动的伏在树枝上。

    秃头匪徒说:“看啊,一只趴在树枝上的小兔子。”他用调侃的语气补充道:“还是一只桃红色的小兔子。”

    林宛瑜险些尖叫起来,她怎么能忘记这件冲锋衣是桃红色的呢在皑皑的白雪堆了,这简直就像是一块醒目的广告牌

    高个匪徒似乎还没反应过来,“什么小兔子兔子根本就不会爬树,而且也没有桃红色的”

    秃头匪徒没有理会他的同伴,继续朝林宛瑜说道:“小兔子是乖乖自己爬下来,还是要等我的大个子朋友把你拖下来提醒你一下,他可是相当粗暴的哦。”

    林宛瑜咬了咬牙,拿出浑身最后一点力气,又朝上爬了一段。

    这时候,高个子匪徒也发现了林宛瑜的身影。“哈,”他瘦长的脸上写满了得意的笑容,“这可不是兔子,这是咱们追的那个小妞喂,小美女,下来吧,让哥哥好好疼疼你”

    林宛瑜倒吸了一口冷气,更加拼命的往树上爬。

    秃头匪徒叹了口气,对他的同伴抱怨说:“你看你,把她吓成那样,她才不会下来呢。我有恐高症,才不会爬上去抓她呢。”

    “没关系,”高个子匪徒残忍的笑了笑,打开ak47的保险,“我这么聪明的人,怎么会想不到好主意呢”

    秃头匪徒无奈的叹了口气,“东哥吩咐过了,只许活捉”

    高个子匪徒放低枪口,对着树干一顿扫射,震耳欲聋的子弹声在整个山谷中回荡。

    一匣子子弹打光之后,树干已经是千疮百孔,摇摇欲坠。高个子匪徒用脚重重的踹了一下树干,整棵大树斜着倾倒下来。

    林宛瑜尖叫着,双手紧紧抱住树干,她重重的摔倒在雪地上,浑身的骨头像是散了架一样。她支起身体,看到两名匪徒正洋洋得意的朝他走来,那情景,就像是猎人走向猎物一样。

    林宛瑜看到了高个子匪徒看她的目光,她的心猛的纠在了一起,不知道哪里来的力量,重新站起来奔跑。

    她已经偏离了定位针所标示的方向了,但这时候根本顾不了那么许多,她绕过一颗老松树,朝更深的树林跑去,轻薄的鞋底在地面的积雪上打着滑,令她摔倒在地。等她再度爬起来奔跑时,她听到了皮靴沉重的脚步声,以及两名匪徒的狞笑。

    林宛瑜大口的喘着气,胸口刺痛,寻找着能走的方向,可以躲起来不被发现的地方。她不熟悉山林,即使是在有路标的大城市中,她也很有可能迷路,更别说在这些树木极度相像的山林里。她不敢停下来,她知道停下来就意味着什么。

    冰冷的雪砾刺穿了鞋底,脚踝处也传来一阵阵锥心的疼痛,她的身体已经到了极限,但还是强迫自己继续往前跑。

    身后的脚步声仍如影随形。

    又慌不择路的跑了几分钟后,林宛瑜不得不停了下来,一块巨大的石壁挡住了她的去路,简直就像是世界的尽头。

    她咬着牙,沿着石壁向上攀爬,刚爬了一半,一只手就一把抓住了她的脚踝,把她拉了下来。

    林宛瑜的头撞到覆盖着白雪的硬石头上,她想挣扎起来,但整个世界都在她眼前旋转。那只粗蛮的手拉着她的头发把她提了起来,“小美女,娱乐时间到了。”

    林宛瑜睁开眼,看到抓他的人正是那个高个子匪徒,他露出黄黄的牙齿,大口的喘息着,灼热的呼吸喷到林宛瑜的脸上,带着汗味和口臭的味道。

    林宛瑜尖叫着,不顾一切的挣扎踢打着,就连她自己都忍不住惊讶,再经历了那么漫长的追逐之后,她居然还有力气。

    高个子匪徒粗暴的将林宛瑜按到在雪地上。“不要扫大爷的兴致我会让你爽翻天的”

    “罗邺不会放过你们的”林宛瑜完全没意识到自己在吼叫着什么。

    “这么说,罗邺是的男朋友吗”高个子匪徒的声音里有种可怕的欢欣,“很好,我最喜欢干的就是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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