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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终,我以倒数前几名的成绩进入了上海一所理工科大学的刚刚组建的法律系。我觉得我自己还挺走运的。老妈却总是对别人说我发挥失常。我也认为有点“失常”。不是失常的坏,而是失常的好。

    虽然说是一所二流的大学,但军训绝对是一流的。我们被拉到一所山沟沟里的炮兵大院。在这一个月里,我们和绿头苍蝇抢馒头,和血腥的蚊子滚床单,和凶恶的教官谈感情。更糟的是这里是军事管制区,手机信号全无。我的大学入学礼物——一部诺基亚手机成了全排男生的闹钟。我不仅失去了自由,还和世界失联了。我能忍受这里糟糕的伙食,能忍受这里通风很好却臭不可闻的厕所,也能忍受严厉到变态的教官,但是实在忍受不了这种与世隔绝的虚无感。我躺在部队的硬板床上,辗转反侧难以入睡,只想给一个人打电话。那个人就是沙莎。我无法定义我和她之间的关系,是好朋友?知心大姐姐?还是让我魂牵梦绕的暗恋对象?

    部队管理很严格,全天的自由活动时间只有晚饭后的一个小时,在这一个小时里还随时有可能紧急集合。所以院子里唯一一个插卡式电话亭总在这个时间段里排上几十号人。为了能和沙莎说上几句话,那天我基本没有吃什么晚饭就跑到电话亭那里排队了,还好前面只有几个人。我正在心里琢磨着电话通了以后和沙莎说些什么。是和她抱怨抱怨这里恶劣的生存条件,还是我直接告诉她我很想她?正想着,一个欠抽的家伙居然押队,直接提起电话筒就插卡。站在后面的那个怂包男生居然默不作声。我压制着心里的怒气,等他电话一通,刚说了句“喂——”。我一个健步冲上前去,按掉了插簧。那个插队的家伙顿时被我惹恼了,电话费也付了,却没能说上话。他开始对我大吼大叫,我当然毫不示弱,本来理亏的就是他。吵着吵着,那个家伙激动起来,操着他的家乡方言骂我,我也操着家乡话骂他。 这种鸡同鸭讲的争吵是没有任何意义的,拳头才是解决这种纷争的王道。这个时候,在后面排队的很多同学都围了过来。大家开始七手八脚的拉架,场面一度混乱。由于打骂中,地域歧视问题的介入,火爆程度再次升级。最后变成了以长江为界,江南人和江北人的一场恶战。这场恶战被教官定性为“集体斗殴”。好在校方的辅导员并没有把此事上报。但是接受部队教官的惩罚是免不掉的。

    无论是破坏秩序的“大坏蛋”,还是捍卫正义的“小卫士”统统受到了最为严格的体罚。我连这饭后一个小时的自由时间也被取消了,还要全天站军姿。我就这么一直站着,穿着被汗水浸的满是盐渍的迷彩服,忍着口渴,被太阳晒着,被虫子咬着。但是我却得到了难得的思想上的游离时间,我在想着莎莎。我对自己说要坚持,要坚持,不要像别人那样晕倒。熬过去就可以见到莎莎了。她成了我那段残酷时间里唯一的精神支撑。

    一个月的时间再怎么难熬,时间也是相对匀速的向前的,不会为任何一方偏袒,停留。我还是如期返回了现代文明社会。我一回到学校就精心捣拾了一番,松宽的多袋裤加拖得很长的帆布大铜扣皮带(当时挺流行的),摸了点摩丝就准备出门去见沙莎。刚出宿舍的大门,舍管的老头就叫住我:

    “哎!那个407的,你们宿舍是不是有个叫李丰亮的?有人找。”

    舍管老头指了指站在那里的一个男人。我瞥了一眼面前那个戴着黑色鸭舌帽的男人,心里想:又不认识。扬着眉毛说:“是我呀。怎么了?”

    话音还未落,那个戴黑帽子的男人就以最快的速度从裤兜里掏出了一把尖刀向我捅了过来。运气好的人就是这样,不偏不倚真好捅在了大铜扣上。舍管老头在这个紧要关头,突然超出了往常的灵活。他按响了警铃。顿时,整个宿舍区警铃大作。戴黑色鸭舌帽的男人撒腿就往外跑。我当时没有想那么多,紧追不放。可是运气在下一秒就消失了。我一脚踏空,从楼梯上摔了下来。整个人重重地摔倒在三号宿舍楼的门口。小腿剧烈的疼痛像过电一样通过我的全身。有那么几秒,我觉得我疼的快无法呼吸了,只能大口大口的喘气,什么也做不了。我被警铃叫出来的同学们七手八脚抬上出租车,紧急送往医院。结果小腿腓骨骨裂,打了石膏。

    几乎是同一时间,我爸和他的同事也赶到医院。这是我第一次感觉到警察这个职业的危险。有一个警察局长爸爸除了会让我在同学面前长脸,也会把我置身于死亡的危险之中。那个戴黑色鸭舌帽的男子是来找局长大人寻仇的,而目标就是他儿子——我。好在这次罪犯的鲁莽行动没有成功,而且还暴露了他的行踪。老爸和当地警方很快就部网抓获了“黑帽子”。爸爸和学校简单交代了一下,给我请了一个月的病假。两辆警车,一辆押解犯人,一辆拖我回家。新同学们跟在警车后面,我隔着警车铁栏杆和他们挥手道别。这个镜头现在想来还有点让我发笑。但当时我太疼了,绝对是挥泪告别的。如果录下来,可以当《铁窗泪》的mTV吧。想想那时的我对于疼痛是那么的敏感,那么的清晰。

    在家里,妈妈把一切都料理的很好。我只要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即可。除了动动手指头打打游戏,动动手指头打“打飞机”,我只能睡觉。睡梦中,我梦见自己全副武装,在瘴气很重的树林里跑。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跑,好像是被敌人包围了,在一路逃命。光秃秃的树枝都扭曲着,痛苦地伸向阴郁的天空。身后有一个跟着我一起跑的人,他的呼吸声很重。最后,我们跑进了一座废弃的建筑物里,灰色的水泥墙禁锢着四周的空气。我沿着旋转的楼梯一直跑到一个大平台上,四下环望有没有敌人。就在我转身想要告诉同伴没有敌人的时候,同伴向我举起了枪。枪响了,我被惊醒。我努力回忆着这个向我开枪的人的脸,但是梦中的记忆太模糊了。我完全想不起来。

    虽然腿还是一动就很疼,但是班上的女生们给我寄了一大罐千纸鹤,感觉还挺开心的。我能猜想的出,我现在绝对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了。但是“壮志未谋身先死”,还是有点小丢脸。不过我不在意这些,因为沙莎打电话给我,说要专程来看望我。

    这个消息,简直让我开心坏了。她要来的那天,几天没下床的我一早就洗漱干净。我不希望让她看到我一脸倦容的病人模样。我希望我在她眼里是阳光的,或者至少是在阳光里生长的样子。也许是期待阳光期待的太多了。当我扒在阳台上,往楼下张望的时候,秋末的阳光仍然有足够的余力把小区里惨白的地砖晒的涨眼。但是我却不愿意错过能够看见沙莎的一分一秒。快到中午的时候,我终于看到了沙莎那耀眼的白衬衫和橙色板鞋了。那种别人口中提来提去的砰然真的有撞击到我。人长肋骨的作用是什么?就是为了在你砰然心动的时候挡住心脏,让它不至于飞出来。可让我吃惊的是她身边一起来的是堂哥。我对自己说,他们一定是碰巧遇上了。一定是的。

    “这是沙莎。小亮以前的家教老师。”堂哥进门时和我妈是这样介绍沙莎的。

    “他一早就在等你们了。”老妈说。

    其实我等的只是莎莎。堂哥刚才的介绍让我觉得我才是和莎莎有直接关系的人。但是当他们坐在我对面,堂哥伸出手帮沙莎把头发上的毛絮拿掉的时候,我才不得不相信:他们现在是一对情侣。在我被学校关起来的这一个月里,一定发生了很多我不知道的事情。看着他们说说笑笑,我生平第一次感到被掏空,被抛弃,被背叛。不记得是谁和我说过:“人生处处充满背叛,信得过的只有自己。”真他妈太对了!

    沙莎在走的时候,还摸了摸我的头,逗趣地说:“小毛头,要快点好起来哦。”我在心里回答了她:“你伤了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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