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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今论语里仁篇作“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此以为孔子语。金楼子立言篇亦以此为孔子语。

    〔四〕 论语阳货篇:“恶讦以为直。”

    〔五〕 论语里仁篇文。

    〔六〕 “覆”,郎本作“覈”。

    长沙太守汝南郅恽君章〔一〕,少时,为郡功曹〔二〕。郡俗冬飨〔三〕,百里内县,皆齎牛酒〔四〕,到府〔五〕宴饮。时太守司徒欧阳歙〔六〕,临飨,礼讫,教〔七〕曰:“西部督邮〔八〕繇延〔九〕,天资忠贞,禀性公方,典部折冲〔一0〕,摧破奸雄〔一一〕,不严而治。书曰:安民则惠,黎民怀之。〔一二〕盖举善以教,则不能者劝〔一三〕,今与诸儒,共论延功,显之于朝。〔一四〕”主簿〔一五〕读教〔一六〕,户吏〔一七〕引延受赐。恽前跪曰〔一八〕:“司正举觥〔一九〕,以君之罪,告谢于天,明府〔二0〕有言而误,不可覆掩〔二一〕。按延资〔二二〕性贪邪,外方内圆〔二三〕,朋党构〔二四〕奸,罔上害民〔二五〕,所在荒乱〔二六〕,虚而不治〔二七〕,怨慝并作〔二八〕,百姓苦之〔二九〕。而明府以恶为善,股肱莫争〔三0〕。此既无君,又复无臣〔三一〕,君臣俱丧,孰与偏有〔三二〕。君虽倾危,臣子扶持〔三三〕,不至于亡〔三四〕。恽敢再拜奉觥。〔三五〕”歙甚惭。

    〔一〕 书钞二四引华峤后汉书:“郅恽拜长沙太守,崇教化,表异行。”

    〔二〕 续汉书百官志五:“功曹,主选署功劳。”后汉书张酺传注引汉官仪:“督邮、功曹,郡之极位。”

    〔三〕 后汉纪七同,后汉书本传、御览二六四引东观汉纪俱作“十月享会”。

    〔四〕 古者,无故不饮酒,汉律且有“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罚金四两”之文汉书文纪文颖注引。此因冬飨,故百里内县,皆持牛与酒,到府合聚饮食也。至牛酒之赐,出自朝廷,见于汉书者,则习见不也。

    〔五〕 后汉书张湛列传注:“郡守所居曰府。”

    〔六〕 后汉书欧阳歙列传:“建武五年,坐事免官,明年,拜扬州牧,迁汝南太守,推用贤俊,政称异迹。”东观汉纪:“歙迁汝南太守,推用贤俊,吏民从化。为大司徒,坐在汝南赃罪,死狱中。”

    〔七〕 通鉴一六六注:“教谓教令,州郡下令谓之教。”

    〔八〕 续汉书百官志五:“郡守其监属县,有五部督邮曹掾一人。”案五部谓中部、东部、南部、西部、北部也,本文之西部督邮即其一,怪神篇有北部督邮。

    〔九〕 后汉书注:“繇姓,咎繇之后。繇音遥。”惠栋曰:“繇与谣同。孙勉引诗曰:我歌且繇。潜夫论有谣姓,即繇也。注繇姓咎繇之后,见风俗通。”

    〔一0〕范书无此句,袁纪作“典部折衡”。器案:“冲”、“衡”古多互误,如御览八七七引吕氏春秋“天冲”,今本明理篇误作“天衡”,汉书扬雄传下“首冲”,萧该音义曰:“今汉书或误作衡者,非也。”古今佛道论衡,日本国见在书目误作古今佛道论冲,俱其证,袁记误,当据应氏书是正。御览二五三引韦昭辩释名:“督邮,主诸县罚,以负邮殷纠摄之也。”盖汉时督邮之职如此。隶释八冀州从事张表碑:“初仕郡为督邮,鹰撮霆击,威德日隆,纠剔苛,抵拂顽,属城祗肃,千里折中。”类聚四九引孔融卫尉张俭碑铭:“君以西部督邮上侯览祸乱凶国之罪,鞫没奸,以巨万计。”所言与此文可互证。

    〔一一〕“摧”,袁纪作“推”,误。“雄”,范书作“凶”。

    〔一二〕皋陶谟文。

    〔一三〕今论语为政篇作“举善而教不能则劝”。李赓芸炳烛编一:“古读以举善而教为句,风俗通:汝南太守欧阳歙下教云:盖举善以教,则不能者劝。后汉书卓茂传:举善而教,口无恶言。三国志徐邈传云:举善而教,仲尼所美。顾劭传:举善以教,风化大行。陆绩传裴松之注云:臣闻唐、虞之政,举善而教。”器案:自“书曰”至此,范书、东观纪俱无,袁纪有。

    〔一四〕朝,汉人谓郡治为朝。本书十反篇:“郡以伊为主簿,迎新太守,曰:我是宰士,何可委质二朝乎”二朝,谓安定郡之新旧太守也。后汉书王堂传:“教掾史曰:其宪章朝右。”又法真传:“太守请见之曰:昔鲁哀公虽为不肖,而仲尼称臣;太守虚欲以功曹相屈,光赞本朝,何如”尹宙碑言“纲纪本朝”,“

    正色立朝。”俱谓郡治为朝也。

    〔一五〕续汉书百官志四:“主簿录阁下事,省文书。”御览二六五引韦昭辩释名:“主簿,主诸簿书。簿,普也,普关诸事。”

    〔一六〕范书“读”下有“书”字,袁纪无。惠栋曰:“书字衍。”

    〔一七〕范书、袁纪俱作“户曹”,续汉书百官志一:“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

    〔一八〕袁纪同,范书、东观纪俱作“恽于下坐愀然前曰”。

    〔一九〕后汉书注:“司正,举礼仪者。觥,罚爵也,以角为之。”晋语:“晋献公饮大夫酒,今司正实爵。”注:“司正,正宾主之礼者,其职无常官,饮酒则设之。”案仪礼乡饮酒礼:“作相为司正。”乡射礼同燕礼:“请立司正,公许,射人遂为司正。”大射仪:“请立司正,公许,摈者遂为司正。”是其职无常官也。说详胡匡衷仪礼释官。

    〔二0〕后汉书张湛传注:“郡守所居曰府。明府者,尊高之称,韩延寿为东郡太守,门卒谓之明府,亦其义也。”案明府之称,李贤所举,见汉书韩延寿传,外此其余,如本书十反篇,汉书孙宝传、何并传、龚遂传,后汉书张俭传、刘宠传、刘翊传、高获传、钟皓传,皆有明府之称。又如御览八三五引续汉书刘宠传、九三六引谢承后汉书陈蕃为郡法曹吏,九三八引东观汉记吴良为郡议曹掾,三国志钟繇传注引先贤行状、华歆传注引虞溥江表传,亦有明府之文。盖汉人多以明字加于称谓之上,以示尊重,如明太子、明公、明将军、明使君等之称,亦屡见不鲜,与此称太守为明府,正相类耳。

    〔二一〕此二句,范书、东观纪无,袁纪有。

    〔二二〕“资”,范书、东观纪同,袁纪作“质”。

    〔二三〕后汉书、东观纪“圆”作“员”。李贤注:“言延外示方直,而内实柔弱也。孔子曰:色厉而内荏。”器案:此谓延表里不如一也。盐铁论论儒篇:“孔子能方不能圆。”

    〔二四〕“构”,原作“构”,校补校作“构”,案仿元本、郎本、钟本作“构”,范书、东观纪亦作“构”,今据改正。

    〔二五〕“民”,范书作“人”,当出唐人所改。“外方”以下三句,袁纪无。

    〔二六〕汉书礼乐志:“一朝失礼,则荒乱及之矣。”三国志魏书武帝传注:“自遭荒乱,率乏粮谷。”荒乱,谓荒年乱世也。

    〔二七〕“虚”,袁纪作“虐”。范书无此句。

    〔二八〕“怨”,袁纪作“冤”。

    〔二九〕“苦”,袁纪作“怨”。范书无此句。“所在”以下四句,东观纪无。

    〔三0〕此句,袁纪同,范书作“股肱以直为曲”,东观纪作“以直为曲”。

    〔三一〕汉世郡县,犹古之诸侯语本后汉书左雄传,自辟属吏,恩礼如古陪臣,故太守令长,于属吏得蒙君父之称,虽于朝廷,不以为嫌也。郅恽事而外,见于后汉书者,若虞诩传:“先是宁阳主簿诣阙,诉其县令之枉诩駮之曰:主簿所讼,乃君父之怨。”公孙瓒传:“为郡小吏,太守刘君坐事徙日南,瓒祭辞先人曰:昔为人子,今为人臣,当诣日南,便当长辞坟茔。”刘表传:“遣从事韩嵩诣曹操,观望虚实,嵩对曰:嵩至京师,天子假嵩一职,则成天子之臣,将军之故吏耳,不复为将军死也。”景君碑:“府君欲养,臣子弗留。”三国志董卓传注引谢承后汉书:“伍孚字德瑜,少有大节,为郡门下书佐。其本邑长有罪,太守使孚出教,敕曹下督邮收之。孚不肯受教,伏地仰谏曰:

    君虽不君,臣不可不臣,明府柰何令孚受教,敕外收本邑长乎”高堂隆传:“隆为督邮,督军名泰山太守薛恺,隆按剑叱曰:临臣名君,义之所讨也。”钟毓传:“入为御史中丞侍中廷尉,听君父已后,臣子得为理谤,毓所创也。”晋书向雄传:“太守吴毅尝以公事罪雄,后迁黄门侍郎,武帝闻之,令雄复君臣之好。雄不得已,乃诣毅再拜曰:向获诏命,君臣义绝如何于是即去,武帝闻之大怒。”皆谓长官为君父。

    〔三二〕袁纪作“孰举有罪”。

    〔三三〕论语季氏篇:“周任有言曰:陈力就列,不能者止。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

    〔三四〕“君臣俱丧”以下五句,范书、东观纪俱无,袁纪有。

    〔三五〕东观纪无“再拜”二字。

    谨按:礼谏有五,风为上,狷为下〔一〕。故入则造膝,出则诡辞〔二〕,善则称君,过则称己〔三〕;暴谏露言,罪之大者〔四〕。而歙于飨中,用延为吏,以紫乱朱〔五〕,大妨王命,造次颠沛,〔六〕不及讽谕,虽举觥彊歙可行也。今恽久见授任,职在昭德塞违〔七〕,为官择人,知延贪邪,罔上害民,所在荒乱,怨慝并作,此为恶积愆,非一旦一夕之渐也〔八〕。孔子以匹夫,朋徒无几,习射矍相之圃,三哲〔九〕而去者过半〔一0〕。汝南,中土大郡,方城四十〔一一〕,养老复敬〔一二〕化之〔一三〕。至延奸舋彰着,无与比崇。臧文仲有言:“见无礼于君者,若鹰鹯之逐鸟雀〔一四〕。”“农夫之务去草也”〔一五〕,何敢宿留〔一六〕不即弹黜奸佞,而须于万人之中,乃暴引之,是为陷君〔一七〕。君子不临深以为高,不因少以为多〔一八〕,况创病君父,以为己功者哉而论者苟眩虚声,以为美谈〔一九〕。汝南,楚之界也,其俗急疾有气决〔二0〕。然自君章之后,转相放式,好干上怵忮,以采名誉,末流论起于爱憎,政在陪隶也〔二一〕。

    〔一〕 文选为宋公求加赠刘前将军表注、臣轨下慎密章注引无“狷为下”三字,盖断章摘句耳。又臣轨注“风”作“讽”,古通。案后汉书李云传论:“礼有五谏,讽为上。”注:“五谏,谓讽谏、顺谏、窥谏、指谏、陷谏也。讽谏者,知祸患之萌而讽告也;顺谏者,出辞逊顺,不逆君心也;窥谏者,视君颜色而谏也;指谏者,质指其事而谏也;陷谏者,言国之害,忘身为君也。见大戴礼。”案今大戴礼佚此文。说苑正谏篇:“谏有五:一曰正谏,二曰降谏,三曰忠谏,四曰戆谏,五曰讽谏。孔子曰:吾其从讽谏矣乎。”白虎通谏诤篇:“人怀五常,故知谏有五:其一曰讽谏,二曰顺谏,三曰窥谏,四曰指谏,五曰陷谏。讽谏者,智也,知祸患之萌,深睹其事未彰,而讽告焉,此智之性也。顺谏者,仁也,出辞逊顺,不逆君心,此仁之性也。窥谏者,礼也,视君颜色,不悦且却,悦则复前,以礼进退,此礼之性也。指谏者,信也,指者质也,质相其事而谏,此信之性也。陷谏者,义也,恻隐发于中,直言国之害,励志忘生,为君不避丧身,此义之性也。孔子曰:谏有五,吾从讽之谏。”公羊传庄公二十四年解诂:“谏有五:一曰讽谏。孔子曰: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季氏自堕之。是也。二曰顺谏,曹羁是也。三曰直谏,子家驹是也。四曰争谏,子反请归是也。五曰戆谏,百里子、蹇叔子是也。”家语辨政篇:“孔子曰:忠臣之谏君,有五义焉:一曰谲谏,二曰戆谏,三曰降谏,四曰直谏,五曰讽谏,唯度主而行之。吾其从讽谏乎。”诸书言五谏,颇有出入,故详录其文。应氏引礼“

    狷为下”,盖即大戴礼、白虎通之陷谏,故下文以“陷君”言之也。

    〔二〕 拾补曰:“文选注引下二句上有礼曰二字。”

    〔三〕 “膝”,拾补曰:“公羊传是辟字,而后来承用皆作

    膝。”器案:此谷梁传文公六年文,抱经偶失检。原注云:“辟,君也,诡辞而出,不以实告人也。”韩诗外传三:“故善则称君,过则称己,臣下之义也。”蔡邕集杨赐碑:“匡辅本朝,忠言嘉谋,造膝危辞,言听升纳,亦不敢宣,密识潜功,贻于帝躬,家无遗草,论者不见。”又郑固碑:“造膝佹辞。”危、佹与诡通。文选傅亮为宋公求加赠刘前将军表吕延济注:“造膝,谓近天子,纳谏言也。”

    〔四〕 白虎通谏诤篇:“事君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去而不讪,谏而不露。”

    〔五〕 论语阳货篇:“恶紫之夺朱也。”

    〔六〕 论语里仁篇:“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集解引马融曰:“造次,急遽;颠沛,偃仆;虽急遽偃仆不违仁。”

    〔七〕 左传桓公六年文。

    〔八〕 易坤卦文言:“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汉书司马迁传:“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渐久矣。”

    〔九〕 拾补云:“哲与誓同,逸周书商誓解,哲王作誓王。”

    〔一0〕礼记射义:“孔子射于矍相之圃,盖观者如堵墙,射至于司马,使子路执弓矢出延射曰:贲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与为人后者不入,其余皆入。盖去者半,入者半。”注:“延或为誓。”器案:应氏所据礼记,与郑氏所引或本正合,正义亦以誓众言之。

    〔一一〕汉书地理志、续汉书郡国志俱言汝南郡三十七城,此言四十,举成数言。两京本“方”误“万”。

    〔一二〕“敬”,拾补曰:“疑教。”

    〔一三〕拾补曰:“或有脱字。”

    〔一四〕见左传文公十八年。

    〔一五〕此左传隐公六年所载周任之言也。细玩应氏此文,似误揉合此二文为臧文仲之言,非是。

    〔一六〕宿留,汉人常语。史记封禅书:“宿留海上。”补武纪:“

    宿留之。”索隐:“音秀溜,宿留,迟待之意。”汉书五行志中之下:“王音因雉雊上言:其宿留晓告人,具备深切。”郊祀志:“宿留海上。”师古曰:“宿留,谓有所须待也。宿音先欲马班字类作“就”反,留音力就反。”李寻传:“宿留瞽言。”后汉书来历传:“此诚圣恩所宜宿留。”东观汉纪和帝诏:“且复宿留。”文选求通亲亲表注引东观汉纪:“黄香留为尚书令,上疏云:以锥刀小用,蒙见宿留。”治要引桓谭新论:“如遭上忽略,不宿留而听行其事,则当受强死也。”公羊传僖公元年注:“宿留城之。”孟子万章篇赵岐注:“宿留以答之。”又公孙丑篇:“故且宿留。”音义:“宿留,上音秀,下音霤。”列子黄帝篇释文:“留之,力救切,谓宿留而视之也。”

    〔一七〕案左传僖公十五年:“陷君于败。”又昭公二十五年:“陷君于难”,“陷君于大难”,即此文“陷君”之义。

    〔一八〕礼记儒行篇:“不临深而为高,不加少而为多。”大德本“

    因”误“囚”,宋本及余本俱作“因”。

    〔一九〕公羊传闵公二年:“鲁人至今以为美谈,曰犹望高子也。”

    〔二0〕管子水地篇:“楚之水淖弱而清,故其民轻果而贼。”史记货殖列传:“夫自淮北、沛、陈、汝南、南郡,此西楚也,其俗剽轻易发怒。”汉书地理志下:“汝南之别,皆急疾有气势。”扬雄荆州牧箴:“风剽以悍,气锐以刚。”释名释州国:“楚,辛也,其地蛮多而性急,数有战争,相争相害,辛楚之祸也。”初学记八引河图:“荆、扬角征会,气漂轻人声急。”论衡率性篇:“楚促急。”尚书禹贡疏、公羊传庄公十年疏、尔雅释地疏引李巡尔雅注:“荆州其气燥刚,禀性彊梁,故曰荆,荆,彊也。”阮籍乐论:“楚、越之风好勇,故其俗轻死。”刘昼新论风俗篇:“楚、越之风好勇,其俗赴死而不顾。”

    〔二一〕本书十反篇:“未离陪隶,不与宾于王。”后汉书袁绍传:“拔于陪隶之中。”注:“陪,重也。左传曰:王臣公,公臣卿,卿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又曰:是无陪台也。陪隶犹陪台。”器案:左传云云,见昭公七年,正义云:“隶,隶属于吏也。”三国志魏书陈思王传:“昔毛遂赵之陪隶,犹假锥囊之喻,以寤主立功。”

    司空颍川韩棱,少时为郡主簿〔一〕,太守兴〔二〕被风病,恍忽〔三〕误乱,棱阴扶辅其政,出入二年〔四〕,署置教令无愆失。兴子尝出教,欲转徙吏,棱执不听,由是发露被考,兴免官,棱坐禁固〔五〕。章帝即位,一切原除也〔六〕。

    〔一〕 范书棱本传、袁纪十四俱谓为郡功曹,与此异。案汉代郡吏,主簿与功曹,并称要职,盖总省众事,职亲地近,秩位虽卑,而委任在诸曹之右,故当时往往以之相提并论。后汉书王堂传:“为汝南太守,教掾史曰:其宪章朝右,简覈才职,委功曹陈蕃;匡政理务,拾遗补阙,任主簿应嗣。自是委诚求当,不复妄有辞教,郡内称治。”又王涣传:“太守陈宠入为大司农,和帝问曰:在郡何以为理宠顿首曰:臣任功曹王涣以简贤进能,主簿镡显以拾遗补阙,臣奉宣诏书而已。和帝大说。”应氏与范、袁二氏互异之故,或即以其时常以之并称耶。

    〔二〕 范书、袁纪俱云葛兴,此当补“葛”字。

    〔三〕 “忽”,郎本、钟本作“惚”,下同。

    〔四〕 “出入二年”,范书同,袁纪作“辅助经年”。

    〔五〕 “由是”以下三句,袁纪作“讼书以棱掩蔽兴疾,专郡事,不得复为吏”,范书作“因令怨者章之,事下按验,吏以棱掩蔽兴病,专典郡职,遂至禁锢”。案左传成公二年:“子反请以重币锢之。”杜注:“禁锢勿令仕。”正义:“说文:锢,铸塞也。铁器穿穴者,铸铁以塞之,使不漏;禁人使不得仕宦者,其事亦似之,故谓之禁锢,今世犹然。”

    〔六〕 范书云显宗,与应氏异。

    谨按:易称:“守位以仁。〔一〕”尚书:“无旷庶官。〔二〕”诗云:“彼君子不素餐兮。〔三〕”论语:“陈力就列,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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